曾雯
深圳 泰康人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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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康乐康重疾保障计划
成人32种重大疾病保障,少儿17种专属重大疾病保障,特色多次赔付,最高4倍重疾保额保障;重大疾病年年给付金伴终生;满期生存有返还。

温馨提示:此产品内容由沃保网保险专家整理,此产品的准确条款请以保险公司官网为准

投保示例


康女士30周岁,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“乐康重疾计划”,保险期间至其70周岁,交费期间为20年,单次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,年交计划保险费5,200元,康女士在保险期间内可享受的基本保障和分红如下:

 

身故保险金

 

若被保险人身故,我们将向身故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,身故保险金数额=5200元*已交保费年数。

 

生存保险金

 

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,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10.4万元,合同终止。


重大疾病保险金

 

被保险人于观察期后患合同约定的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,可多次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每个组别10万元,最高可达40万元。


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

 

被保险人于观察期后且在50周岁之前,若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,则可领取5200元/年的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直至交费期满或被保险人身故。


分红(主险保险费参与分红)

 

被保险人70周岁时累积红利演示:低档:17829元;中档:69246元;高档:120664元,红利领取方式可选择现金领取,也可选择累积生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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